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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日省厅冀环信〔2020〕179号举报件,反映丰润区丰登坞镇大郑庄村书记李×违规私建砂石料场污染环境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砂石料场位于丰润区丰登坞镇大郑庄村东,中铁十四局北侧,实际经营负责人为:郑×,临时征用耕地从2019年9月开始经营砂石料贮存销售,砂石料主要销往天津搅拌站工程所用,占地6亩,投资10余万元。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业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2020年3月13日,丰润区分局针对该砂石料场无环保手续,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问题,以“散乱污”企业问题上报区大气办,并督导丰登坞镇政府“两断三清”到位。该砂石料场的北面和东面存有大量建筑废墟,堆存面积大约占地15亩。丰登坞镇政府已对建筑废墟进行清除。
二、现场检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25日对丰润区丰登坞镇大郑庄村中铁十四局北侧砂石料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现场无砂石料场和明显建筑垃圾堆,但仍有部分原址残留的钢筋架构,地面被大量建筑垃圾覆盖,且建筑垃圾边缘有少部分沙土苫盖不全,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三、处理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向丰润区政府下达了《关于做好丰润区丰登坞镇中铁十四局北侧砂石料场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对原砂石料场残留的钢筋架构和大块建筑废弃物进一步清理,按“散乱污”出清要求进一步提高标准,清理到位,同时对建筑垃圾裸露和部分沙土苫盖不全存在的扬尘污染隐患问题迅速整改到位。二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其他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同时做好信访化解和维稳工作。
四、回访情况
2020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就检查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信访人表示满意。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维护: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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