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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日省厅冀环信〔2020〕184号举报件,反映滦州市古城办桃源村面东侧有人在滦河盗采河石沙子加工造成环境污染”的环境信访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环境执法支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滦州市古城办桃源村北面东侧原迁安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石子场”,实际为河北鑫达钢铁闲置的西灰采石场,位于滦州市古城办西灰山村东北约1.5公里处,场址坐标为东经118.7969、北纬39.8036,周边为山地。该采石场因采矿证问题,已于2010年停产,但因与西灰山村承包合同未到期,该采石场一直处于闲置废弃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9月1日,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会同滦州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发现,该采石场内有筛沙机一套、小型柴油发动机一台,洗沙池一座,并堆存未经加工的河沙和精制细沙,电源利用鑫达钢铁采石场原有变压器。现场检查时场内未生产,也未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但有近期生产迹象。经向古城办和西灰山村相关负责人了解得知,西灰山村村民黄×,非河北鑫达钢铁西灰采石场人员,擅自利用该闲置采石场场地,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购买筛沙机加工河沙进行外卖,主要工序为筛沙洗沙,筛沙和车辆运输中造成扬尘污染。
三、处理情况
(一)滦州市古城街道办现场已组织人员对鑫达钢铁西灰采石场变压器进行断电处理,对西灰山村村民黄×自有筛沙机和柴油机进行拆除清运,对洗沙池进行填埋,场区存放的河沙和精沙先行苫盖并逐步清运。
(二)已致函滦州市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调查整改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回访情况
因无举报人通信联络信息,未能进行回访。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维护: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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