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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严厉打击未落实管控措施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7-12 14:22:03


为全力做好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严厉打击未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7月9日、1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发现3起未落实管控措施典型案例。现公开曝光如下: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查阅中控系统发现1号、2号麦尔兹窑7月8日22时-7月9日14时有在线煤气流量数据,涉嫌未落实管控要求,拟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六分公司:该公司共3个生产车间,1车间16条生产线,2车间16条生产线,3车间10条生产线,现场检查,均在满负荷生产,涉嫌未落实管控要求,拟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河北鑫晟海林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两条线均在生产作业,未落实限产50%管控要求,拟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下一步,市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精准执法、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打击企业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