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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执法业务培训暨提高9月份执法效能调度会

发布时间:2021-09-18 11:25:23


9月15日晚,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全市执法系统人员参加省厅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星源参加会议。会上,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部副主任、河北省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刘晓霞,就新行政处罚法出台背景、实践运用、环保案例进行解读分析。万述林副支队长和王志琦处长结合培训内容及日常执法中遇到的问题与专家进行现场交流。会后,刘晓勇支队长组织与会人员就新行政处罚法运用、法律文书制作和现场执法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通过培训,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适应了环境执法工作的新需要,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培训会后,全市执法系统继续召开贯彻落实会,传达省厅督导帮扶“退后十”工作座谈会和赵军副厅长讲话精神,刘星源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强调:一要聚焦重点行业高压执法;二要强化科技手段“不见面”执法;三要提高9月份效能执法;四要突出“后半夜”时段精准执法;五要整改到位闭环执法。
 
刘晓勇支队长提出要贯彻落实好赵军副厅长提出的“十三条措施”和要求建议,要强化科技执法、加强排污许可执法、规范执法程序、盯办问题整改。万述林副支队围绕使用移动执法APP程序,提出要充分认清运用执法APP系统平台的优势和意义,如何利用APP提高执法效能和保障措施,要求各分局加强使用APP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使用效果,使执法数据真实、全面、有效、准确。市支队案件审理处丁兆富同志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责令改正与连续违法认定和责令改正形式的有关规定,讲解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工作场景、审批流程、文书样式和具体要求。监控执法处胡志光处长就加强科技执法问题,要求各分局充分应用分表计电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提供的相关线索,精准锁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落实停限产、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