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
在前期抽查的基础上,9月10日至16日,先后对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遵化市、迁西县、古冶区等7个县区的14家医疗机构,针对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分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水处理污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属地部门,并要求建立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安全、规范、有效,严密防范病毒扩散传播和二次污染。




为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
在前期抽查的基础上,9月10日至16日,先后对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遵化市、迁西县、古冶区等7个县区的14家医疗机构,针对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分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水处理污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属地部门,并要求建立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安全、规范、有效,严密防范病毒扩散传播和二次污染。




为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
在前期抽查的基础上,9月10日至16日,先后对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遵化市、迁西县、古冶区等7个县区的14家医疗机构,针对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分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水处理污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属地部门,并要求建立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安全、规范、有效,严密防范病毒扩散传播和二次污染。




为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
在前期抽查的基础上,9月10日至16日,先后对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遵化市、迁西县、古冶区等7个县区的14家医疗机构,针对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分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水处理污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属地部门,并要求建立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安全、规范、有效,严密防范病毒扩散传播和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