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生态环境部对原《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修订,为进一步落实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供了基础保障。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施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于7月6日下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视频培训会议。培训会主会场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分局和各直属单位设分会场21个,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近千人参加了本次视频培训会议。市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边凌飞主持培训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会邀请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任英欣律师为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授课。任英欣律师解读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概况及创新,重点针对此次立法关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修改亮点进行了解读,从立案、调查程序、执法证据、告知与听证、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信息公开、执行等环节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授课内容深入浅出,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培训会上,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指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出台,对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更高要求,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是关键。培训依然只是一个学习的开始,下一步需要我们生态环境系统充分认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