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与京津等地协同联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 9 月 18 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4.218,同比下降 7.96%,在 168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 35;优良天数 182天,同比增加 19 天。25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水质要求,近岸海域 17 个监测站位水质优良率 100%。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助力空气质量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治理。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谋划实施 34 项 NOx治理工程,已完成 32 项。深化 VOCs 专项治理,目前已完成 200项源头替代、无组织提升改造、末端治理和深度治理项目。二是深化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开展“九尘共治”,累计交办各类扬尘问题 3533 个。加强禁烧禁放管控,强化散煤复燃检查,加大餐饮油烟帮扶指导力度。三是增强污染过程应对能力。对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三项污染物排放量从 150 吨/天降至 130 吨/天,减排比例 13.3%。二、提升水环境管理效能,打造水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陡河水质会商制度,全面排查陡河及其支流,扎实推进六大类、28 项重点工程建设。今年已巡河 2800余公里,加密监测 151 余次。二是加速工业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 2 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对 6座污水处理厂启动新扩建工程。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 2028 个,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 63 个。三是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以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为抓手,突出海岸带精细化监管,探索制定入海排污口排查技术规范和溯源监测要点,目前湾内 2263 个排口全部完成治理。三、深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一是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督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目前 129 家相关单位正在开展自行监测。二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推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三是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助力村容村貌全面提升,目前已完成 212 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170 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