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紧急通知》(冀土领办〔2020〕21号),按照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建设有关条件和管理要求,我局经组织现场核查,认为唐山市俊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的条件,同意唐山市俊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活动,并出具了复函意见。按照规定,现予以公示:
试点单位: 唐山市俊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试点单位经营序号:唐危铅收试(临)〔2023〕004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新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所在地:唐山市丰润区泉河头镇亢各庄村南
收集类别:HW31含铅废物(900-052-31)
收集经营区域:唐山市域范围;经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告纳入全省收集试点后,收集经营范围可扩展至河北省域范围。
收集规模:1000吨/年
试点开展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315-3793067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