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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变更法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6 15:31:28


按照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延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的复函》(唐环函〔2022〕39号,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31月1取得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延续依照企业申请,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变更法人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试点单位编号:唐危收试2023001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宇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所在地:唐山市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试点开展时段:2023426—202312月31日

收集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HW04农药废物(263-011-04、263-012-04除外),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201-001-05、201-002-05201-003-05900-004-05),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9-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261-133-11、261-134-11261-135-11261-136-11772-001-11除外),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2-18除外),HW19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193-001-21、193-002-21除外),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900-052-31除外),HW35废碱(251-015-35、261-059-35、193-003-35、221-002-35除外),HW36石棉废物(261-060-36、900-030-36、900-031-36、900-032-36),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合物(261-081-45),HW46含镍废物(900-037-46),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技术(321-016-48、321-017-48、321-021-48、321-022-48除外),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不包括医疗废物,废酸,反应性危险废物和废弃剧毒化学品,省内和省外均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等。

收集经营区域:唐山市域范围

收集服务对象:原则上限于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不超过10吨的小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延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的复函》(唐环函〔2022〕39号同时废止。

 

联系电话:0315-3793067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