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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群众反映迁安市太平庄镇西蛇探峪村玻璃厂异味扰民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15:21:01


省生态环境厅:

冀环信(173号)“河北省迁安市太平庄镇西蛇探峪村玻璃厂异味扰民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企业全称为: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迁安市太平庄乡西蛇探峪村西,东侧为万太线公路,南侧为乡村路,西侧、北侧均为林地,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01P,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3月24日止。该公司以石英砂、纯碱、石灰石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浮法玻璃,现有2条700t/d在线低辐射镀膜优质浮法生产线,年产优质浮法及镀膜玻璃777万重量箱。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玻璃熔窑2座,配备NID脱硫除尘2套(一用一备)和脱硝设备2套,玻璃熔窑烟囱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建有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迁安市分局对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一)针对信访人反映该公司使用的一氧化碳发生装置烧制玻璃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问题。该公司制工业煤气项目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备案,环评报告于2020年9月14日通过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于2024年3月25日纳入排污许可,手续符合环保要求。该公司制工业煤气车间位于其主生产线南侧,占地约4000㎡,该车间主要原料为兰炭,上料口已设集气罩及收尘设置,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个,主要排放因子为颗粒物,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上料及气化,即原料炭通过上料系统输送至炉顶自动加料机,经布料器进入炉内从上往下移动,入炉后经干燥、干馏、气化、氧化等化学反应生成煤气,冷却降温后经管道输送至50000m3煤气柜储存,调压后送至玻璃熔窑生产线作为燃料使用。

(二)针对信访人反映该公司长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百姓生活问题。该公司2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包含原料、熔制、成型、退火、切裁、装箱六道工序,其中熔窑熔制玻璃液是主要生产工序,其工艺原理为:原料车间按料方将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纯碱等原辅材料制成配合料送至窑头料仓,配合料通过投料机入窑,同时燃料单元将天然气、煤气送至两侧小炉喷枪,由熔化系统自动控制对窑内料堆进行燃烧加热,配合料在高温下被熔化成熔融玻璃液,经澄清冷却后进入下道工序,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烟道收集至脱硫、脱硝设施进行处理。当场查看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值均在标准限值内,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感官无刺鼻气味。

相关人员现场登录唐山市网格化精准监测平台查阅该公司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编号18046)及2个微型子站(编号8084191、8084136)12月份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数据,其厂区一氧化碳浓度处于正常水平,未发现明显高值现象影响周边环境。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玻璃熔窑烟囱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启动执法检测,河北德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了文号为:德禹(委)子第202411092号检测报告,其中有组织废气按照《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各项因子均为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按照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各项因子均为达标排放。

该公司距太平庄镇西蛇探峪村约300米,相关人员到太平庄镇西蛇探峪村走访多位村民,村民表示昼间、夜间均未闻到刺鼻气味。

三、处理情况

为了保障周边群众环境权益,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责令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四、回访情况

因信访人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进行回访。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