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冀环信〔2025〕018号“关于群众反映迁安市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交办单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庆利局长做出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企业全称为: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迁安市太平庄乡西蛇探峪村西,东侧为万太线公路,南侧为乡村路,西侧、北侧均为林地,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01P,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3月24日止。该公司以石英砂、纯碱、石灰石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浮法玻璃,现有2条700t/d在线低辐射镀膜优质浮法生产线,年产优质浮法及镀膜玻璃777万重量箱。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玻璃熔窑2座,配备NID脱硫除尘2套(一用一备)和脱硝设备2套,玻璃熔窑烟囱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建有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5年2月25日,执法支队会同固体科、水科及聘请三方在线监测专家赴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梳理,来信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信访人反映该公司在无任何资质情况下,每天进厂300多立方石油焦粉,没有任何安全措施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玻璃生产装备包括原料、熔制、锡槽、退火、切裁、装箱六大工序,以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纯碱、芒硝、煤粉等为原料加工生产浮法玻璃。信访人举报的石油焦粉实际为助熔剂碳粉,碳粉在生产中的作用有多个方面,可以调节窑内熔化效果,均衡玻璃液对流,沉淀难熔物、消除气泡,可以提升玻璃液澄清效果,改善玻璃产品颜色和透光率等,通过市场采购作为生产辅料使用。现场查阅企业环评、安评报告等资料,其中碳粉加入熔窑后能起到优化温度工况和澄清还原玻璃液的作用,是玻璃行业生产时使用的一种原料,密闭料仓设在联合车间熔化部外侧,料仓内粉料经气力管路均匀添加入窑,现场设施及仪表按照相应规范设计,并已配备消防设施;该公司生产燃料为天然气、煤气混合气,天然气由管道供应,煤气由该公司制气车间用兰炭、灰石等原料自行气化生产,兰炭经上料系统输送至炉顶小仓,经自动加料机、布料器进入炉内从上往下移动,入炉后经干燥、干馏、气化、氧化等化学反应生成煤气,再经冷却降温混合后送生产线使用。该公司使用的原料、燃料均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现场提供了安全评价相关资料。
(二)信访人反映该公司脱硫脱销的废水没有排污渠道,每天都直接泼洒在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工厂源空地上问题。该公司2座玻璃熔窑配套建设了2套高温电除尘+SCR脱硝、2套NID脱硫+布袋除尘(二线合一,1用1备),环保净化装置均正常运行,其中高温电除尘+SCR脱硝工艺不涉及用排水环节,而NID脱硫属半干法工艺,为保证反应器内满足潮湿环境,需要在设备添加脱硫剂(CaO或CaOH)的同时同步加入增湿水,工艺增湿水在高温下迅速气化成水蒸气,调节了反应温度,增加了环境湿度,反应结束的水蒸气随处理达标的烟气经窑炉烟囱排出。根据该公司脱硫脱硝实际工艺,不存在脱硫脱硝向外排放污水情况。
该公司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为车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余热锅炉定排水和各车间杂用水(打扫冲洗等),日产生量约300m³/d;生活废水为宿舍、食堂、办公生活排水,日产生量约150m³/d。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管路汇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公司污水站处理采用生化法+高效过滤工艺,处理能力为500m3/d,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补水。该公司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为地下深井新鲜水,经消防栓向洒水车供水。
(三)信访人反映该公司使用的一氧化碳喷枪根本没有审批手续问题。该公司制工业煤气项目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备案,环评报告于2020年9月14日通过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于2024年3月25日纳入排污许可。该公司制工业煤气车间位于其主生产线南侧,占地约4000㎡,该车间主要原料为兰炭,上料口已设集气罩及收尘设置,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个,主要排放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上料及气化,即原料炭通过上料系统输送至炉顶自动加料机,经布料器进入炉内从上往下移动,入炉后经干燥、干馏、气化、氧化等化学反应生成煤气,冷却降温后经管道输送至50000m3煤气柜储存,调压后送至玻璃熔窑生产线作为燃料使用。
该公司单座玻璃熔窑日熔化量700吨/天,熔窑两侧设8对小炉,燃气由炉下支管输送至窑炉各小炉口,再经小炉口的燃气喷枪喷入窑内,混合助燃风燃烧加热,进而对窑内配合料进行升温熔化。该公司使用的是燃气喷枪,没有一氧化碳喷枪。
(四)针对企业买通第三方、镇环保所、市环保局,更改企业内的环保在线检测设备问题。2025年2月25日,我局委托三方专家对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检查,根据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规定,现场对该企业监测站房建设、分析仪安装、仪器参数设置、排污口建设、运维规范要求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当日设备运行正常,参数设置与验收材料一致,动态管控仪参数设置初始记录为2024年4月,截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未见参数异常修改记录。现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颗粒物、SO2、NOx达标排放。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运维不规范问题:一是颗粒物等速跟踪已超过误差±8%范围;二是2025年2月9日20:00-23:00氮氧化物低值,运维记录中仅有22:24-23:07设备维护记录,无20:00-22:00氮氧化物低值原因的描述及维修结果,该时间段氮氧化物测量值为无效数据;三是2024年11月-2025年2月18日烟气湿度均值1%左右,对比全年烟气湿度测量值均值为5-10%,2024年11月-2025年2月18日期间烟气湿度测量仪判断为故障状态,从而影响各项监测数据准确度。
三、监测情况
经调阅相关资料,2024年7月1日迁安水利局委托河北德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太平庄镇西蛇探峪村村西居民姜立州、村南居民林小玲家自来水生活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22项检测因子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2025年02月21日-02月2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润安建材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检测设备、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地下水进行执法检测。
2025年3月7日河北兆惠恒美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兆惠恒美(比)字第03320252(B)004号,检测结果表明:安装于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玻璃熔窑烟囱排口的在线检测设备(CEMS)各项指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要求。
2025年3月7日河北兆惠恒美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兆惠恒美033202501(W)字第040-3号,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8-2020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8-2020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限值;地下水29项检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表1中3类标准限值。
综上述,该公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工序补水,无偷排偷放现象,经检测,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地下水及太平庄镇西蛇探峪村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
四、处理情况
(一)责成迁安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帮扶力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针对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存在运维不规范问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运维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范,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三)对于信访人反映的不属于生态环境的问题,建议信访人向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反映。
五、回访情况
因此次举报为匿名举报且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故无法进行回访。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