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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西县白庙子镇横河村南转破矿山修复和垃圾回填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28 09:24:49


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环境信访案件交办单》(冀环信〔2025〕04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信访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反映情况

付国民称,迁西县白庙子镇横河村南转坡矿山修复项目使用津西铁厂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垃圾回填。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阅《迁西县2024年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实施方案》(〔2024〕-8号),迁西县白庙子镇横河村南转坡矿山修复项目属于迁西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迹地修复治理任务,已编制综合治理方案《迁西县历史遗留图斑(CT1302272016000556001)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该矿山修复项目施工单位为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向建设单位(迁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理单位(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提出开工申请,并于当月获得工程开工令。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我局联合迁西县分局曾多次对该矿山修复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山修复项目矿坑回填物料主要为土石方,少量为尾矿砂,极少量为建筑垃圾,未发现利用钢铁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回填矿坑现象。2025年4月16日,我局联合迁西县分局再次进行现场核实时,发现该项目已完成,已结束矿坑回填工作。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矿坑回填物料进行取样检测,2025年1月1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德禹(委)字第202501027号)结果显示:氰化物、重金属等指标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限值,矿坑回填物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三、回访情况

2025年4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对信访人进行回访,因信访人利益诉求未达成,故对我们处理情况不满意。今后我局和迁西县分局将持续加强环境监管,严防环境污染风险。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