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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11:24:49


2024年,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工作中以“法”为准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员守法,以法治建设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唐山市2024年创造了综合指数最低(4.241)、优良天数最多(277天)、重污染天数最少(2天)、168重点城市排位最好(倒44)四个历史之最。唐山大气污染防治经验被中组部选入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典型案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该教材作序。“唐山市运输结构调整助力空气质量改善”被列入2024年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中组部副部长、中编办主任李小新同志调研我局执法改革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到我市调研碳减排和企业超排放改造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截止目前配合市人大相继出台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三年来的各方反馈意见,针对《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有关规定扩大禁止范围,影响企业的项目准入和经济发展的问题,正式提请市人大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正。二是严格规范完善裁量标准。参照2024年7月3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冀环规范〔2024〕1号),结合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制定了《唐山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省基准中未涉及的三个部门规章和四个地方性法规制定了相应裁量规则,相较于省基准细化了1条,新增了33项,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保证公正执法。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对全系统案件进行案卷评审,2024年2月和11月,分别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和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同时联合市纪委监委建设室、组、局联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链条、嵌入式执法监督。

强化法治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一把手”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2024年,我局在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新法新规的同时,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8次,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调度会议4次。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建强执法队伍。确定每月11日为“素质教育提升日”,2024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近千人参与法律法规培训2次,实施名师带名徒活动,聘请钢铁、焦化等13名行业领军专家进行“传帮带”,定期组织微课堂,通过典型案例、现场实践,台上讲、台下评,干部业务素质显著提升。2024年9月,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大练兵比武活动取得团体第一和两个单项第一。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全力推动“人力现场执法”方式向“智能非现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补充”方式转变,“非现场执法”监管创新举措被省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唯一,中央电视台就我局智慧执法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三、提升执法效能,聚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服务挺在前面,持续唱响环保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四服务”品牌,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法治效益多赢。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41,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中排名倒44,较去年同期提升18个位次。我市1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为85.71%,高于省达目标7.14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17个监测站位水质优良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均为100%。二是重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深入推进工程治理,34项NOx治理工程、200项VOCs专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全市A级企业达到94家,其中钢铁企业26家,居全国首位。积极推动新能源重卡替代,新能源重卡保有量达到14400辆,数量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2028个,完成1274个入河排污口溯源。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94个村庄,超额完成省达任务。三是国家试点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形成15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在全国和国际地下水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无废城市”建设稳步开展,全省率先开展“无废集团”创建,首钢集团创建“无废集团”试点取得省厅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生态环境部将唐山市列为全国首批7个全域美丽海湾创建试点城市之一,成功入选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城市。

、坚持便企利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报道、我局网站、生态唐山微发布等开展对新法新规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理念的宣传培训。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持“送法入企”,辑印《环境法律法规汇编》3000余本在系统内学习的同时要求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将其送达给管辖区域内重点企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送法入校”,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环保课堂、知识问答、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活动14余次;坚持“送法为民”,利用12345便民热线拓宽普法途径,截止日前,共上传知识库190条,对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300余条,热线答复咨询900余次。二是落实信用管理。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工作,夯实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管理基础。有效引导、规范企业进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影响,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管理水平,企业尊法守法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持续做好“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2024年以来我局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有些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不够及时,现场执法过程影像记录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还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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