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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施《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21:27:29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唐环发〔2021〕55号                  签发人高庆利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实施《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

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的通知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对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形成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企业知法守法、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强大工作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将《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向社会及公众予以印发。

附件:《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