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2022年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
为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提高全市在产企业地下水环境管理水平,结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结果,建立《唐山市2022年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唐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2022年度工作方案》(唐土领办〔2022〕16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信息公开等工作。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