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统一安排,市局党组第一巡察组自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对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区分局分党组、滦州市分局分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区分局分党组、滦州市分局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下属单位及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负责同志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被巡察单位范围以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巡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1.举报电话:15230537630(24小时接收短信)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电子邮箱:sthjxuncha01@163.com
3.意 见箱: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54号
开平区生态环境分局大门口
滦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大门口
中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巡察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