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pdf.pdf
附件2:2024年唐山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98家).docx1.docx
附件4: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doc1.doc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