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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市级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第三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8 10:46:39


为深化我市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冀环排污权〔2024〕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冀环排污权〔2024〕7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核算了我市第三批已确权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对市级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排污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或邮件反馈。

联系人:赵孟媛  

联系电话:4370685     电子邮箱:hpypwxk@126.com

附件:唐山市市级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第三批).pdf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