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编制了《关于调整唐山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54号,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电话/传真:0315-8738030
电子邮箱:tsjdcglxf@163.com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
关于调整唐山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