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数目准确。专门组织人员核对辖区内在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通过查阅资料与现场比对, 现场指导存在的问题, 夯实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信息规范、准确、有效。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积极对本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要求企业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同时,专项检查停产半停产企业、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确保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正常运行, 坚决防止放射源丢失、失控等事故发生。三是坚持指导帮扶。在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的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细致讲解相关政策、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责任意识, 提升安全管理经验,切实增强各单位对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