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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30 14:01:15


一、抽查工作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按照省、市双随机办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按规定比例对系统中的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特殊排污单位开展随机抽查。

二、抽查结果

    202112月,我局通过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随机抽查企业67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32家、重点排污单位33、特殊排污单位2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021年以来,市本级共完成双随机检查481家,共发现存在环境问题95个,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