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环办发〔2023〕4号)、市双随机办《2023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唐双随机办〔2023〕4号)要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一是差别化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实现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常态化、差异化。
二是加强联合监管。完善内部联合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加大联合随机抽查次数,使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30%,使广大市场主体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是优选监管方式。对于具备非现场检查条件的企业,优先选择科技检查和其他“非现场”检查方式,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