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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25 08:59:01


《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近日印发实施,“十四五”期间,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共设置主要指标19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8项,涵盖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质量、协同治理等4个方面。在环境质量方面共有3项约束性指标,分别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64.8%。

“十三五”时期,河北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效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区域生态环境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加速呈现。

按照规划要求,河北省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将全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五个区域。

“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将加快推进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高起点建设张家口首都“两区”,高标准推动承德可持续发展,高水平保护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加速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共建共享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

在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方面,河北省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京津冀跨界河流、重要农副产品输出地、环渤海区域为重点,全面提升京津冀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环境质量,严控生态环境风险,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方面,河北省将牢固树立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协调性和多元化的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京津冀区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协同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