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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09-06 15:45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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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环境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按照“双随机”等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环保司法联动执法检查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环保司法联动调查;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和环境执法后督察;协调配合环境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市排污申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有关排污费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工作;指导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污染信访举报的受理及调处工作,负责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的受理及督导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应急值守、预警和响应工作;负责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拟订(或修编)市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或修编)局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和管理各县(市)区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修编和备案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重点风险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环境损害评估、调查处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5-5903905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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