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职责:
拟订和组织实施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负责全市移动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回收相关事项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单位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设置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归口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组织开展监测数据质量核查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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