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划。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15-2313095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15-2822321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25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