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市内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
联系电话:0315-5911127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15-2822321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25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