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评函〔2010〕763号
关于唐山至丰润城市快速路项目限期整改验收的通知
唐山市公路建设管理处:
经查,你单位承建的唐山至丰润城市快速路项目,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工程即投入运行。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限期整改,于2010年12月30日前到我厅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并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补充评价,逾期我厅将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项工作请唐山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抄送: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唐山市环保局。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