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领办字〔2011〕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环保局(分局):
全市范围内2010年度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以下简称“松下环保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唐山市境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公民,下列人员可申报奖励:
1、为唐山环境污染治理及生存环境的改善作出突出贡献者;
2、为唐山城市美化和绿化作出突出贡献者;
3、为唐山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
4、为我市节能减排和企业达标建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
5、为唐山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监察、环保产品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生态建设、环保执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住在唐山,热爱唐山,为唐山城市建设、绿化和美化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3、热心支持和参与环境宣传、环境教育工作的成绩优秀者。
三、申报原则
1、在唐山媒体上刊登申报2010年度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的公告,在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tshbj.net发布公告。
2、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即: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所属区域的申报人员,到所在地的环保局报名,领取《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申报审批表》(市属单位可直接到市环保局领取,并直接将材料报送市环保局);另外,也可登录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后报送。
3、要求申请人的先进事迹真实、突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申报审批表》(附后)、事迹介绍材料(字数不超过2500字),打印一式两份。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意见,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环保局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
2、根据申报材料,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审,从中评出奖励对象(原则为差额评选)。
3、奖励等级及人数根据松下环保基金委员会评价结果允许增加或空缺。
4、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召开表彰会,邀请市领导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时限及联系地址
1、《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申报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申报的截止时限为2011年5月10日,过期不候。
2、申报材料报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法宣处)。
地 址:唐山市北新西道86号(邮编063015)
联系电话:2346044
联 系 人:赵丽辉
附:《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申报审批表》
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申报 松下环保基金 通知
抄 报:辛志纯副市长、张洪山副秘书长
抄 送:唐山市城管局、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
打 字:赵丽辉 校 对:吴自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