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37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重点企业达标建设是2011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推进钢铁、焦化、水泥行业达标建设提升工程,创建达标建设示范企业,进一步提升全市达标建设整体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达标建设任务
1、开展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列入唐环领办[2011]1号文件开展达标建设示范创建的78家重点企业,要严格按照钢铁、焦化、水泥行业达标建设技术要求及三个行业现场会样板企业建设标准创建环保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市环保局制定了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见附件。各相关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及有关要求,督导辖区内创建企业制定2011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找差距,确定创建任务,明确具体工程项目、资金投入、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各企业创建方案经县(市)区环保局审定同意后,于3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自然处备案。
2、深入推进达标建设提升工程。对列入唐环领办[2011] 1号文件开展达标建设提升工程的81家重点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提升工程整改任务,提高现有达标建设水平,并进一步强化落实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的三个100%建设(即治理设施安装率100%、露天料场治理率100%、排污节点责任制落实率100%)。
3、督导已被实施环保行政许可限制企业整改提高。对没有完成达标建设阶段任务、已被市环保局实施环保行政许可限制的企业,要按照达标建设任务要求,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督导检查。2011年3-4月,市局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分包县(市)区企业达标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加强现场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加快达标建设进度;5月,市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企业达标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第一轮联合检查验收;11月,市局将再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今年全市达标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整体验收。
各有关县(市)区环保局也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督导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强化现场指导服务。
2、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2011年6月份,市局将组织开展全市钢铁、焦化、水泥三个行业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观摩会。具体组织形式是:各有关县(市)区环保局分别提出辖区内钢铁、焦化、水泥企业达标建设示范企业1-2家(市局已组织开过现场会的企业除外),然后,分行业组织全市钢铁、焦化、水泥企业到有关县(市)区进行现场相互观摩,以现场相互观摩促达标示范企业创建。现场会示范观摩企业名单请各县(市)区环保局于3月15日前报市局自然处。
3、加强考核调度。市局继续将达标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环保工作的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市县两级科级干部包企责任制;继续实施达标建设月调度制度,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要将辖区内企业达标建设进展情况报市局自然处;继续实施通报制度,市局每月将对各县(市)区企业达标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4、实施环保处罚及行政许可限制。在达标建设督导检查及核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将依法对企业实施从重处罚;对通过第一轮核查验收的示范创建企业,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全市表彰,在环保资金补助及政策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通过第一轮核查验收的提升工程企业,按照示范企业创建要求转入开展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对不能通过第一轮核查验收的提升工程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1月底前不能通过核查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环保行政许可限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并函告金融、发改、电力等有关部门予以行政许可及政策限制;对已被实施环保行政许可限制的企业,如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核查验收则解除环保行政许可限制,转入开展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如年底前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除继续实施环保行政许可限制和加大处罚力度外,报请市政府实施断电停产治理。
各有关县(市)区环保局要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企业。
联系人: 李拓(自然处)
联系电话:5903922 邮箱:tshbjzr@126.com
附:唐山市钢铁、焦化、水泥企业达标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要求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达标建设 督导检查 验收 通知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