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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5 15:33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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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61 号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环保局: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冀环办发〔2011〕62号),省政府确定了2011年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5%的目标任务。各单位请按照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及下达第二批减排项目的通知》(唐环领办〔2011〕5号)和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发〔2007〕90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环发〔2011〕97号)的要求,抓紧编制本辖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2011年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不低于全市确定的目标。
    二、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具体减排措施上,突出结构减排,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和除磷脱氮改造,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运行监管,合理安排新建脱硫、脱硝和农业源减排工程建设,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三、各单位2011年减排项目表请于2011年4月6日前报市环保局,减排计划(一式五份)请于2011年4月16日前报市环保局。
    联系人:白立远,联系电话:2325052。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总量减排 计划 通知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印发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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