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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8 16:29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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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70号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热力公司:
    所报《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南堡开发区安全环保局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热力公司投资453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4万元)建设的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位于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东区内、规划的南环路北侧。热源厂占地面积38153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0780平方米。项目建设1座热源厂和22座热力站及其它配套设施,热源厂主体设施包括5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囱、储煤库、供热首站等,管线总长35千米,工程设计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最大设计热负荷198MW。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南堡开发区总体规划,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治理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 二氧化硫363.2t/a、烟尘124.7t/a、氮氧化物1017.9 t/a、工业粉尘9.46 t/a。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设计、建设和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锅炉排污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建设封闭的储煤库,装卸堆存均在库内作业;物料输送均采用封闭的皮带廊;破碎楼出口安装集气罩,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灰仓、石灰石仓和2座渣仓分别安装1台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每台锅炉分别安装一台布袋除尘器,脱硫采用自动化控制的钠钙双碱法脱硫工艺,锅炉废气由布袋除尘器+钠钙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100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2、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和泵类等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的设备房内,并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除尘灰、炉渣、脱硫石膏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储存,由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4、施工期间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建筑场地不设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施工车辆出入要远离附近的居民区,防止噪声扰民。作业场地设置围挡并及时洒水,运料车辆用苫布遮盖,防止二次扬尘。
    5、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四、该项目的日常监管,由南堡开发区安全环保局负责;试运行前及时向南堡开发区安全环保局申请,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前向我局申请验收。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南堡 集中供热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 南堡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4月19日印发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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