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86号
北京君瑞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报《唐山市环渤海水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路北区保护分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唐山市环渤海水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位于唐山市西外环路东侧规划朝阳道和长虹道之间,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3万元),项目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141100m2,建设内容包括交易大厅、物流配送仓库、冷酷、检验检测综合服务楼等,建成后主要经营果品、蔬菜、水产品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唐发改贸易备字[2008]9号)、土地利用规划和唐山市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冬季取暖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不得建设锅炉;地下车库排风口距周围建筑距离不得小于10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水产品清洗水、养殖换水、泡发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西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郊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中央空调冷却塔、风机、泵类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室内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腐烂变质产品等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废物,实行分类袋装、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5、施工期间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建筑场地不设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禁止中午(12:00—14:00)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施工车辆出入要远离附近的敏感点,防止噪声扰民。作业场地设置围挡并及时洒水,运料车辆用苫布遮盖,防止二次扬尘。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需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渤海 物流中心 一期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5月13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