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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丰润区全东建材有限公司矿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8 15:46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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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17号

唐山市丰润区全东建材有限公司:
    所报《唐山市丰润区全东建材有限公司矿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和丰润区环保分局初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唐山市丰润区全东建材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万元)建设年加工80万吨矿渣粉项目,位于丰润区左家坞镇仰山村村西北(原丰润区全东建材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建设生产车间、仓储库房、机修车间、办公室及附属设施,新建2条φ4.2×14m球磨机生产线、三筒烘干机1台、矿渣微粉仓4个,利用原有水泥仓4个。项目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丰润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丰发改备字[2010]94号文),该项目在丰润区发展改革局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治理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 工业粉尘60.023t/a、SO249.14t/a,COD0t/a。
    三、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设计、建设和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厂区内设置封闭式料库。烘干机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30米高排气筒外排;磨机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矿渣原料仓仓下设集气罩,经引风机送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辅料仓仓上设风管收集,经引风机送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4个新建矿渣微粉仓顶逸气口设置单机布袋除尘器4台,4个原有储仓上设置风管收集废气到新建矿渣微粉仓顶,一新一旧两个矿渣微粉仓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冬季取暖采用空调,不得建设燃煤锅炉;不设食堂、浴室、水冲厕所;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少量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球磨机、空压机、包装机、除尘风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收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生产前要向丰润区环保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否则严肃查处。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变更,需重新报批。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我局会同丰润区环保分局共同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矿渣微粉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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