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18号
日皮胶原蛋白(唐山)有限公司:
所报《日皮胶原蛋白(唐山)有限公司胶原蛋白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开平区环境保护分局审查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日皮胶原蛋白(唐山)有限公司胶原蛋白原料生产项目位于唐山市开平区康各庄东侧580米处、唐山现代装备制造园区内,总投资1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4万元,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联合厂房,包括进料仓库、整理、脱脂、浸灰车间、出货库房以及冷库、锅炉房等辅助设施,行政生活设施包括办公楼、食堂、更衣室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一座污水处理站、2个除臭塔等。运营后年产胶原蛋白原料3500吨。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运行后,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COD39t/a、SO2 0t/a。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锅炉燃用天然气;浸灰罐、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2台“碱液喷淋+活性炭”除臭塔进行净化,无组织臭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m3/d ,处理工艺采用“格栅+初沉+中和+酸化水解+延时曝气+沉降槽泥水分离+清水排放”达标废水最终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制冷机组、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置于封闭的设备间内,同时采取减振基础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动物性残渣收集后入冷库暂时保管,定期送唐山市垃圾填埋场填埋,脱水污泥直接由运泥车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得在厂区内晾晒,避免二次污染。
5、按环评要求对污水处理池等做好防渗处理,并设置1个300立方米防渗事故池,以储存事故废水。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开平区环境保护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我局会同开平区环境保护分局共同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胶原蛋白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开平区环境保护分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1月21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