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38号
唐山市北原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所报《唐山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和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审查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唐山市北原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82712.98万元建设的唐山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位于唐山市西外环路东、西出口立交桥南1公里处,占地面积3030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粮油、禽蛋、肉食、副食、调料、果品、蔬菜等,粮油年交易量20万吨、肉食7.2万吨、果品72万吨、蔬菜86万吨、年加工配送蔬菜20万吨、冷冻低温仓储能力1.2万吨。项目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唐发改贸易备字[2010]3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唐山市总体规划,用地符合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治理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设计、建设和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成后冬季取暖采用中央空调方式供热;厨房燃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直接入外环路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厨房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冲厕废水全部进入场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杂排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COD、SS满足《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1999)后回用于冲厕、大厅(大棚)地面冲洗,剩余部分用于厂区内绿化,冬季存储于地下1000立方米蓄水池内。
3、泵类、风机等产噪设备置于封闭的设备间内,并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4、腐烂的水果和蔬菜作为农田肥料;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5、施工期间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建筑场地不设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禁止中午(12:00—14:00)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施工车辆出入要远离附近的居民区,防止噪声扰民。作业场地设置围挡并及时洒水,运料车辆用苫布遮盖,防止二次扬尘。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设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由我局会同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共同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产品 市场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区分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2月24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