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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隆康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及药品物流配送综合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8 16:04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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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29号

唐山隆康药业有限公司:
  所报《唐山隆康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及药品物流配送综合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丰润区环境保护分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丰润区老庄子镇瓦房庄村西,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建设规模:年产各种固体制剂3亿粒,物流中心年配送药品能力32.4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药品研发和质量控制中心,包括:制剂工艺研究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和中试车间;建设制药生产线,包括;中药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项目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丰润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丰发改备字[2010]200号文),该项目在丰润区发展改革局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总量控制指标为:粉尘0.32t/a、氮氧化物4.94t/a、COD5.04t/a、固体废物04t/a。
    1、粉碎机、振荡筛、配料罐及整粒机含尘废气由引风机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沸腾干燥机出风口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净化处理,喷雾干燥机出风口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台6t/h蒸汽锅炉,以天燃气为燃料,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池全部封闭,并设置抽气孔将恶臭气体抽出送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设备基座采用减振台座或橡胶减振垫减振,空压机、各种泵类封闭设置,对空压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
    3、生产废水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SBR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总排污口废水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最后入西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包装废弃物废品回收单位回收,中药非药用部分下脚料、药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生产有机复合肥,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
    5、加强环保设施的维修管理,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进行全面的防腐防渗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生产前及时向丰润区环境保护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否则严肃查处。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丰润区环境保护分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制药 物流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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