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28号
玉田县金螺纸业有限公司:
所报《玉田县金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强度瓦楞原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玉田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玉田县金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强度瓦楞原纸工程位于玉田县轻工业聚集区内,项目在原厂区预留地建设,全厂占地100亩,工程投资892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1万元),拆除原有瓦楞纸和箱纸板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新建制浆、瓦楞原纸车间、成品仓库、污水处理站、中水深度处理站等,项目已由玉田县发展改革局备案(玉发改备字[2011]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生产所用蒸汽由玉田县顺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厂区不设锅炉。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造纸废水一并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格栅-集水池-沉砂池-酸化水解池-好氧组合生化-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废水在满足轻工业聚集区绿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绿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部分废水再经厂内中水处理站(生物碳塔+消毒)处理达到工艺用水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工艺。
3、水力碎浆机、圆盘磨浆机、纸机及水泵、空压机和风机等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对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分拣工序产生的废塑料和铁丝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砂粒等杂质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外送至绿源污水处理厂制作压板。
5、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三、该项目建成投运后,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COD 148.94t/a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生产前及时向玉田县环境保护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玉田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金螺纸业 瓦楞原纸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玉田县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月28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