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 20 号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所报《唐山三友远达化纤有限公司16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唐山三友远达化纤有限公司16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扩建项目位于唐山市南堡开发区西北部、唐山三友远达化纤有限公司院内,总建筑面积131534平方米,总投资118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87万元)。主要建设:2条8万吨粘胶短纤维生产线、原液车间、酸站车间、成品库、污水处理站改造扩能(由20000m3/d改造为40000m3/d)、办公楼、倒班宿舍等。该项目经南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南开发投资备字[2010]24号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南堡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和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分别出具意见同意本项目占地和选址。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黄化机、溶解机、熟成桶脱泡罐须采用密闭结构,产生的含CS2废气送废气回收装置处理;纺丝机有防护窗密闭,牵伸机、切断机、铺毛机、精练机、烘干机、酸浴脱气地槽均装固定密封式罩盖,废气经负压引风进冷凝器冷凝回收CS2后,不凝气送废气回收装置;纺练车间须设置专门的废粘胶丝通风间和组件清洗间,产生的废气与经过“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的机内排放废气送二期120m的排气塔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曝气吹脱池须设封闭顶盖,将以上池体释放的废气引至碱洗装置处理,送一期120m排气塔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对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扩能(由20000m3/d改造为40000m3/d),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过“曝气吹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南堡开发区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
3、所有噪声设备均置于厂房内,采取减振、设置隔声墙、隔音门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区地面、硫酸罐区、碱液罐区、二硫化碳罐区、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危废暂存点采取完善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5、废活性炭由密闭桶装置于危废暂存间,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粘胶、干凝固胶块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丝收集后外售;污泥由污泥间暂存,送三友集团碱业公司热电车间焚烧处理。
6、消防废水池依托原有工程1200m3消防废水收集池(兼罐区、废气回收装置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7、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防渗措施,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做到控制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16万吨/年 差别化粘胶短纤维 扩建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月17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