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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南堡盐场溴素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8 16:51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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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85号

河北省南堡盐场:
    所报《河北省南堡盐场溴素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河北省南堡盐场溴素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唐山市南堡盐场五支队及九支队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项目建设分两部分:五支队溴素厂迁建1000t/a生产线一条,包括制溴车间、二氧化硫发生装置、液氯汽化装置等;九支队溴素厂改造年产HBr母液20000t/a,包括焚硫车间、溴素生产车间。该项目经南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南开发投资备字[2011] 4号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南堡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和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分别出具意见同意本项目占地和选址。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成投运后,污染物控制总量为:SO217.85t/a、烟尘5.1t/a、粉尘1.49t/a、NOx16.93t/a;特征污染物Cl2 0.23t/a、Br20.13t/a、HCl 0.45t/a。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五支队溴素厂迁建工程锅炉烟气采用多管除尘+碱液水膜脱硫塔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装置采用全封闭方式防治废气泄露,确保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包装点上方设集气罩,将放散气引入回收塔处理,最终返回空气吹出塔循环利用不外排。
    2、吹出塔提溴后中级卤水排入盐场下一级盐池用于制盐;二氧化硫洗气废水排入废酸池,进入酸化工序利用;锅炉软水制备排水入盐田制盐;少量职工盥洗水用于洒水抑尘。
    3、泵类、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设置隔声墙、安装消声器及车间密闭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炉渣及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进行卫生填埋或外售综合利用,实现固废零排放。
    5、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防渗措施,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做到控制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溴素 技术改造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南堡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5月13日印发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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