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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开平连昌轮胎翻修厂粘贴法轮胎翻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8 16:27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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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68号

唐山市开平连昌轮胎翻修厂:
    所报《唐山市开平连昌轮胎翻修厂粘贴法轮胎翻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开平区环保分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唐山市开平连昌轮胎翻修厂粘贴法轮胎翻修项目厂区位于开平区栗园镇小六甲村西北,项目占地3344平方米,总投资575.3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及附属配套设施,年翻修汽车轮胎1800条(约100吨)。项目已由开平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开发改备字[2009]4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
    二、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一并作为完善治理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企业应抓紧完善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橡胶粉尘的收集棚进行密闭,并将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定期清运;加热罐废气由北侧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加高至15m,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要求。
    2、对厂房车间门窗进行修补,加强厂房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a类标准。
    3、生产过程中空压机需要少量循环冷却水,生活用水主要为工人饮用水,整个厂区无废水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料售予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企业应抓紧完善治理措施,自批复之起3个月内申请验收,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式生产,验收不合格装备停产治理。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开平区环保分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轮胎 翻修 粘贴法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开平区分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4月15日印发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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