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唐山鹭港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8 16:13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唐环发[2011]39号

唐山鹭港医院:
  所报《唐山鹭港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唐山市环保局路北区分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唐山鹭港医院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南侧、青龙路东侧;总占地面积2130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642平方米,总投资2326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项目建设病房楼、办公楼、门诊楼及地下车库等,设计病床300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唐山市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不得建设燃煤锅炉,冬季取暖由市政管网集中供热,非供暖期由中央空调供暖;食堂燃用管道天然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2、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由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
    3、食堂安装去除率为90%油烟净化器,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污水站采用地下结构,排气筒布置在翔云道一侧,最大限度的减少恶臭的产生;地下车库安装风机,排气筒设置在远离居民的位置。
    4、风机、泵类等产噪设备安装在封闭的设备房内,并加装减震垫,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冷却塔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病房楼临路一侧安装安装双层隔声窗,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5、医疗垃圾和污水站污泥集中收集,存放在医疗垃圾暂存间内,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6、本项目涉及射线装置的,需另行环评。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唐山市环保局路北区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唐山市环保局路北区分局负责。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鹭港医院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 送:唐山市环保局路北区分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2月25日印发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 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15   

  •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