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发〔2014〕6号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
所报《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评估中心意见和唐山市环保局古冶区分局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及公众参与调查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工程位于唐山市古冶区范各庄乡司家营第一尾矿库北侧,总投资102958.82万元。本工程设计总库容3935.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345.3万立方米,最大坝高22米,年产处理尾矿580万吨计,服务年限为8.7年。输砂管线、泵站、部分排水沟、进场道路及办公区辅助设施均利用第一尾矿库现有设施,第一尾矿库已于2010年通过环保部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已经河北省发改委备案(冀发改产业备字[2012]3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时,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和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古冶区分局分别出具意见同意本工程选址和占地;工程建设的安全预评价已经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已获得河北省水利厅批复。尾矿库边界距离最近敏感点小刘庄580米,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500米防护距离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和生态破坏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成投运后,无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及报告书批复是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进行环保验收的依据,为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尾矿库设置喷淋装置,减少尾矿堆存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确保厂界无组织扬尘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2、尾矿水经沉淀满足回用标准后全部返回司家营铁矿选厂使用,不得排放。
3、加强对现有泵类的维护管理,确保噪声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禁止在夜间施工,防止运输车辆噪声对沿途居民造成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规定,防止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建议建设单位积极谋划尾砂综合利用新途径。
5、结合安全预评价,加强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认真执行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做好污染源及库区环境质量监测和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科学编制和适时修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相应环保部门备案,防止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联动,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全面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和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6、做好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强施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7、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并在申请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须提供环境监理报告。
8、闭库前应制定闭库计划,落实各项生态措施。
9、就项目压矿问题项目开工前需征得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的同意。
10、鉴于项目总投资、总库容及年处理量较备案时发生了变化,河北省发改委以冀发改函[2014]5号出具意见同意该项目据原备案证和该复函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应以河北省发改委最终确定的投资、库容及年处理量进行设计与建设。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试运行前及时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古冶区分局报告,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验收。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古冶区分局负责。同时建设单位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古冶区分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