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监察〔2015〕13号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
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66号),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保障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7月15日起组织对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冀环治领办〔2015〕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并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汇报材料、各种资料、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纪要、表格等),并配合开展督导检查。
为便于全市汇总,请各地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以下材料:
(一)汇报材料:重点包含以下内容1.环保大检查工作总体开展以及完成情况;2.《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66号)贯彻落实情况;3.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情况;4.国控重点企业自律体系建设情况;5.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6.环境信息公开情况;7.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整改情况;8.重点环境问题查处情况;9.污染源监管档案和动态数据库建立情况。
(二)相关表格以及支撑材料:1.《--市(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2.《国控重点企业自律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表》(附件2),3.《--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统计表》(附件3),4.《--县(市、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统计表》(附件4),5.《--市(县)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5),6.《--市(县)“六个一批”案件汇总表》(附件6),7.《--市(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调度报表》(附件7)。
要求:汇报材料内容全面,表格填报内容准确,务必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复印件),要求完整详实,于8月10日前上报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至tshbdjc@163.com)。电子版到公共邮箱下载(tsjczdggyx@163.com,密码tsjczd2015)。
附件:《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冀环治领办〔2015〕23号)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8日
(联系方式:贾斌 董涛 杨海娇 5903950、传真5911187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