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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5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15:04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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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环办发〔2015〕27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切实做好2015年重污染天气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省厅制定了《2015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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