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唐环办发〔2015〕53号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
现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5〕17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认真梳理并彻底化解本单位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特别是环保部通报的进京访案件,扎实有效地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唐山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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