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唐环办发〔2015〕7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煤炭开采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5〕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组织煤炭开采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15-2822321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25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