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办发〔2015〕55号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
根据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对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进行了汇总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5月份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87.3%,公布率为82.3%,虽然全市整体情况满足大于80%的环保部规定要求;但是完成率和公布率下降幅度比较大,在全省排名中名次靠后。企业不合格名单见附件1。
二、存在的问题
(一)、5月份信息公开平台仍未上报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有3家。具体情况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认真核实5月份自行监测全月停产的企业名单,存在问题及时反映。企业名单见附件3。
(三)、各别企业对自行监测不重视,工作落实情况太差,多次受到通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局负责人要尽快开展工作,督促企业完成自行监测,对长期通报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联系人:张志强 8738056
附件:1、2015年5月份全市自行监测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企业名单
2、信息公开平台未上报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单
3、5月份停产的企业名单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