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办发〔2015〕11号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
根据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文件要求,在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中,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直接关系我市减排任务的完成。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二、国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已经上报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企业必须根据环评报告或者行业标准,按照环发[2013]81号文件要求开展全指标监测。
三、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执行标准及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排放去向;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四、监测数据及时填报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必须做到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
五、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自行监测信息、自行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各环保局可以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文件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对其进行处罚。
六、对于自行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在今年的工作中进行整改,避免再次出现。
企业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1、自行监测企业监测方案与实际监测情况不符。2、部分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选择的不对或者选用过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部分企业没有按照环保部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文件执行污染物监测频次和全指标监测项目,污染物监测项目数不够。(例如废水企业只监测了COD、氨氮,其余项目不监测)企业监测频次和监测项次不符合国家要求。4、废气监测点位数量不够,只公布了在线监测点位数据,没有在线设备需要手工监测的点位没有开展手工监测;虽然公布率很高但是与监督性监测点位数量比较还有很大差距。5、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生产的企业,有一部分企业没有在信息公开系统填写企业未生产的原因。6、个别企业对自行监测公开不重视,完成率和公布率没有达到要求,多次被通报。7、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例如:玉田县宏达造纸厂和唐山丰南宏烨炉料有限公司,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环保局已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但是在企业自行监测中却全部报停产,没有开展自行监测。
环保局存在的问题有:1、部分县(市)、区环保(分)局没有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督导企业不到位,导致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偏低。2、发现企业的自行监测有问题,却没有对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致使企业无视问题的存在。3、部分县(市)、区环保(分)局没有专人负责自行监测工作的督导核实工作,市局发现问题后,找不到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八、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查询地址:
企业自行监测各环保局管理平台:
http://121.28.49.84:8001账号:tsgx 密码:tsgx0315
唐山环保局网站同时公布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数据:
http://www.tshbj.gov.cn/portal/index/index.action
联系人: 张志强 8738056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