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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15年第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1-12 10:00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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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环办发〔2015〕31号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

    根据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对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进行了汇总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89.09%,公布率为87.29%,全市整体情况满足80%的要求,但是有个别县区和个别企业未达到考核要求。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存在的问题

    1、第一季度信息公开平台仍未上报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有6家。具体情况见附件2。

    2、2015年新增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缓慢。

    3、国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已经上报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企业必须根据环评报告或者行业标准,按照环发〔2013〕81号文件要求开展全指标监测。例如:环保部在网上例行检查工作中,提出丰南区利源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照要求对废水开展全项目监测;其他企业应该引以为戒,提高自行监测数据的上报质量。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2、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局负责人要尽快开展工作,督促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并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3、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根据环发〔2013〕81号文件中的要求,对所辖区内的所有国控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存在错误信息的企业尽快纠正,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附件:

    1、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自行监测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企业名单

    2、信息公开平台未上报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单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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